□每小平
經中共中央批準、國務院批復,自2018年起將每年農歷“秋分”設立為“中國農民豐收節”。去年9月22日,西安市慶祝首屆“中國農民豐收節”在藍田等縣區舉行。其實早在1941年,當時的國民政府也曾設立過農民節。
1935年,國民政府農林部曾通令全國,要求“于春耕期內,舉行春耕運動”。《長安縣志》《農村體育》載:1937年,縣立第一民教館舉辦第一屆長安縣農民運動會,三爻、塔坡、申店橋、里王村等36個村代表參加比身高、手大、膀寬腰圓、腿粗、胳膊壯、筋骨硬,比擔菜、擔糞、擔糧袋(從韋曲到西安南關腳市,約10公里路程,包括上韋曲坡、下三爻坡),比打拳、揮刀、掄棍、捶沙包、賽跑、舉石擔,比射箭(射孤雁)、射擊等體育活動。取得名次者,都獲得了獎品。獎品分別為紅馬1匹(上塔坡獲得)、小驢1匹(皇子坡侯家獲得)、黃牛1頭(東韋田家獲得)、綿羊4只(里王村獲得)、種豬8頭(申店橋等村獲得)以及新式水車、優良棉種、麥種等。這樣的運動會持續3年。全部經費是民教館工作人員3年的義賣收入和進步人士的捐助。
因為立春日每年較上年都有1-2日浮動。所以,1941年國民政府決議設立全國性的農民節時,將時間固定在2月5日。
這個農民節未得到農民的認同,參與者較少。因為紀念節日的活動基本上都是在大城市里舉行,除極少數農民代表外,鮮有農民群眾參與。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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