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和監督,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校財務行為,近日,省財政廳轉發了財政部、教育部新修訂的《中小學校財務制度》(以下簡稱《制度》)。
新《制度》針對性強、內容豐富,更符合當前教育改革發展的需要。調整了適用范圍,不再要求接受國家經常性資助的社會力量舉辦的中小學校執行本制度;明確黨組織對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工作的領導;強化學校財務隊伍建設,新增學校財務主管人員和財務、會計人員的崗位設置、職責權限以及任職條件等規定;加強對學生供餐情況的財務管理,對學校采取自主經營食堂、委托方式經營食堂、配餐或托餐等不同方式為學生供餐實際情況提出了具體要求;增加中小學校不得擅自擴大收費范圍、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的禁止規定,加強對地方落實“雙減”政策財務行為的指導力度;根據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調整細化了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財務報告制度等相關內容。
新《制度》從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省財政廳將會同省教育廳加強對各級中小學財會人員的培訓,及時掌握《制度》實施情況,指導中小學校切實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確保《制度》落地落實落細。(記者 王赫 實習生 趙穎茹)
編輯: 陳戍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