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針對網傳深圳收回部分房抵經營貸的情況,深圳銀保監局回應中國證券報記者稱“這是假消息”。同時,深圳金融辦相關負責人回應記者稱,并沒有于4月20日晚間召開過相關網絡會議。4月21日上午,網絡流傳的一則信息稱,“昨日(4月20日)晚間深圳金融辦、銀保監局及各主要商業銀行舉行了網絡會議,會議決定即日起,所有過戶不滿半年的物業抵押做經營貸的,全部不得審批,審批了的不得放款;1月25日后審批的過戶不滿半年的房產做的抵押經營貸,全部責令各放款行收回。”(記者 齊金釗 黃靈靈)
編輯: 穆小蕊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