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省人社廳印發《關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陜就業有關事項的通知》,按照國務院及人社部統一部署要求,全面取消港澳臺人員在陜就業許可,規范港澳臺人員求職就業證明,進一步做好港澳臺人員就業服務,維護港澳臺人員就業權益。
...
日前,省人社廳印發《關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陜就業有關事項的通知》,按照國務院及人社部統一部署要求,全面取消港澳臺人員在陜就業許可,規范港澳臺人員求職就業證明,進一步做好港澳臺人員就業服務,維護港澳臺人員就業權益。
《通知》規定,2018年7月28日起,港澳臺人員在陜西省行政區域內就業不再需要辦理《臺港澳人員就業證》。8月23日起,各市不再受理《臺港澳人員就業證》申請;對此前已受理申請但尚未發放證件的,及時告知用人單位無需再申請辦理。2018年12月31日前,處于有效期內的《臺港澳人員就業證》仍可同時作為港澳臺人員就業證明材料;2019年1月1日起終止使用。
在陜求職、就業的港澳臺人員,可使用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身份證件辦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各項業務,以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工資支付憑證或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等作為其就業的證明材料。
各市人社部門要完善相關制度,將港澳臺人員納入當地就業創業管理服務體系,參照我省勞動者對其進行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加強就業失業統計監測,為有在陜就業創業意愿的人員提供政策咨詢、職業介紹、開業指導、創業孵化等服務。要在年底前完成對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系統的改造升級,支持港澳臺人員使用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身份證件注冊登錄,提供求職招聘服務。要加強工作部署和政策宣傳,及時幫助轄區內用人單位和港澳臺人員了解掌握相關政策規定,依法維護港澳臺人員在陜就業權益,為港澳臺人員在省內就業營造良好環境。(常鋒 記者鄭伊琛)
編輯: 陳晶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