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陜西省市場監管局發布了一批典型案例。這些案例是今年以來,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在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等民生重點領域查處的違法違規行為。
案例一:西安市某眼科醫院在宣傳中使用絕對化用語
2023年2月21日,西安市新城區市場監管局收到全國12315平臺舉報單,反映“西安新城海翔眼科醫院”微信公眾號中使用絕對化用語。
經查,當事人在其微信公眾號發布標題為“家里有小孩近視的注意了”一文中,宣傳“角膜塑形鏡(OK鏡)作為近視防控目前效果最好的手段”,無法提供宣傳使用內容真實性的依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被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停止發布相關廣告內容,并罰款20000元。
案例二:銅川市某艾灸店宣稱產品可治療各種疾病
2023年7月4日,銅川市耀州區市場監管局收到全國12315平臺舉報單,反映耀州區佳艾珍艾灸體驗店宣稱銷售的產品可治療各種疾病。
經查,當事人從某醫療器械公司和網絡平臺陸續購進艾熏蒸子午坐39臺,通過讓消費者免費體驗、播放宣傳片、辦講座等方式宣傳推廣,并對消費者宣傳該產品有疾病治療功效,可疏通經脈,對慢性病有理療或調理作用。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被處以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延安市某醫院涉嫌發布未審核醫療廣告
2023年9月11日,延安市市場監管局通過廣告監測發現,延安市某醫院發布醫療廣告,未標注醫療機構第一名稱和《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文號,涉嫌廣告違法。
經查,當事人自行設計了標示有“延安某醫院、外科、泌尿外科、中醫科”字樣的醫療廣告樣件,并與文化傳媒公司簽訂合同,約定在小區人車分離護欄上發布。當事人不能提供該醫療廣告樣件的《醫療廣告審查證明》,該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案例四:漢中市某傳媒公司涉嫌發布虛假廣告
2023年4月17日,漢中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發現漢中市某電視頻道播出的“蛤蚧大補膠囊”“遠紅外骨刺貼”廣告內容涉嫌虛假宣傳。
經查,當事人李某與漢中某傳媒公司簽訂廣告發布合同,宣稱“蛤蚧大補膠囊能治療各種慢性病,能激活衰老死亡的細胞,再生人體所有的細胞,所有慢性病不再復發,五臟六腑回到年輕時的健康狀態,心臟、大腦功能增強,記憶力增強,終身只需一副藥,從頭到腳百病消失”等內容。當事人宣傳的內容,超出《藥品說明書》《醫療器械注冊證書》核準的范圍,并對治療功效虛假、夸大宣傳,甚至違反科學規律,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被罰款4500元。(記者 南江遠)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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