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買房得有長遠目光
“我們整個小區的房子都是一房兩證,現在的限購政策,導致出手根本不可能,別人想買也買不了。”這是一個居住南城某小區的二孩母親發出的感嘆,這也是成千上萬一房兩證業主所面臨的共同難題。盡管房子這些年漲得厲害,但是擁有一房兩證、一房多證物業的人士,想要換房、套現、出手后異地搬遷基本上沒有機會。
對于熟悉房地產市場的人士來說,對于一房多證的情況并不陌生,但是,新一代購房者對此大多數都沒聽說,自然也就很難理解,畢竟這是十多年前出臺的規定,所謂的一房兩證、一房多證,是多年前房地產政策運行的產物。2006年6月1日,建設部等九部委規定開發商在建設住宅項目中,90平方米以下的戶型必須占到項目面積的70%,這是防止大戶型過多過濫,影響工薪階層購房的舉措。
開發商為了應對相應政策,同時又能迎合廣大三房、四房業主的購買需求,于是推出了一戶多證的產品。比如說一套正常的120平方米住宅,報建時卻將其分為60平方米兩套出售,彼時沒有限購限貸政策,因此大量的一房兩證產品面向市場。盡管這項政策只執行了一年就取消,但是市場上因此留下了大量的類似產品。
正如前述所言,現在的情況是,眾多一房兩證或者多證的業主,在限購限貸的現有政策之下,面臨房子出手難、換房難、貸款難和抵押難的問題,大家眼睜睜看著房屋升值卻不能變現。其實際情形與購買農村小產權房類似,自住沒有問題,卻不能流通。
從房管部門放出的消息來看,一房兩證或者多證的情況屬于歷史遺留問題,盡管有不少不合理的地方,但是現階段地方政府尚沒有解決這個問題的政策依據。
既成事實無法在短時間內改變,而更多的購房者卻可以從中得出些許教訓,這就是購買房屋這樣的大宗交易,需要從長計議,凡是開發商為了應付政策而出現的變通手段,都需要警惕,比如眼下一些變相的“一成首付”、在沒有預售證的情況下收取誠意金等,無不是開發商在現有政策之下的“變通之舉”,購房者在沒有充分考慮后果的前提下貿然入市,難免會有各種意料不到的后果出現。
因此,購房首先需要自己理解法律法規,然后需要識別開發商是否依法依規。一句話,不要貪圖一時之便,而留下長期的隱患。(陳明)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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