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寶生委員
□特派北京記者 唐冰 文/圖
住房是群眾最關心的民生問題之一。近年來隨著城鎮化建設的快速推進和人口大量涌入城市,住房矛盾日益凸顯。今年全國兩會,住陜全國政協委員、西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韓寶生提出,應盡快出臺《住房保障條例》,從國家層面加強住房保障的頂層設計,使住房保障工作步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
韓寶生說,經過幾年大規模建設,保障性住房大部分項目進入了分配入住階段,但在工作中還存在準入標準不統一、運營管理不規范、退出機制不完善等問題,亟待通過法律手段加以規范。但我國現行住房保障政策如《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關于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的通知》等,都是以規范性文件形式發布的,雖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約束。
韓寶生認為,有必要出臺《住房保障條例》,明確住房保障工作職責、保障范圍、保障方式和保障力量。他建議通過法律形式,對各級人民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進行明確職責劃分,同時將城鎮住房保障資金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并對保障性住房的建設、運營和收購實行稅收優惠,提供金融支持,確保土地供應。
“符合條件的城鎮家庭、有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棚戶區改造對象都應納入住房保障政策的支持范圍。”韓寶生認為,在保障方式上,可以實行實物保障與貨幣補貼相結合、配租與配售并舉,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通過實施投資補助、財政貼息等支持政策鼓勵社會力量參與。
“作為責任主體,地方政府需要落實住房保障工作責任。”韓寶生建議,具體辦法和標準可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制定。為保證各項制度措施得到落實,應加大對弄虛作假和違規使用保障性住房行為的處罰力度,對申請人和承租人隱瞞、虛報、偽造信息或出借、損毀破壞等違規使用保障性住房等行為應給予一定的處罰,必要時可追究刑事責任。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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