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強教育服務能力,教育部去年印發了《關于做好中小學生課后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中小學校主動承擔起學生課后服務責任。但目前,大部分學校仍不具備提供課后服務的條件。托管機構的出現,確實解決了一些家長的后顧之憂,但一些“黑托管”的存在也埋下了諸多隱患。
為此建議:
——加大財政投入,完善學校午托場地和設施,讓社會服務機構高效做好午托服務。在政府指導下,各級公辦中小學校在現有基礎上,盡力搞好學生午餐午休服務場地和設施建設,升級或改建現有設施。學校提供場所,午托服務委托社會機構運營,這樣既能降低學校風險,減輕老師負擔,又能讓學生在安全舒適的環境中學習,讓家長放心。
——引導社區和有實力的社會教育培訓機構發揮示范作用,鼓勵民間資本投資,扶持一批高起點、高標準的專業托管機構,促進托管機構的規范化發展。實現校外午托機構由個體自然人舉辦向法人舉辦的轉變,建章立制,加強監管。
——加強對校外托管機構的政策性引導和監管。對校外托管機構的設置標準、認定程序、管理主體和相關責任進行明確,給予必要的優惠扶持,保障其用電、用氣、用水供應,指導托管費用定價。同時集中開展對現有無證無照校外接送站、午托所的專項整治。
(陳倉民革 田亞琴)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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