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5日從國家統計局陜西調查總隊了解到,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單位清查工作將從8月份開始。屆時將有佩戴《普查員證》或《普查指導員證》的普查人員到訪采集清查表信息,請您予以配合。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對象是在全市轄區范圍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
為準確確定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對象和種類,確保普查單位不重不漏,在 2024 年 1 月 1 日正式普查登記前,需要對各類單位進行全面清查。清查工作將于8 月開始,屆時將有佩戴《普查員證》或《普查指導員證》的普查人員上門采集清查表信息。請您提前準備好《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以便普查員快速進行信息采集。同時請為正式普查登記做好統計臺賬、相關財務報表等資料準備。
對拒絕或者妨礙普查機構、普查人員依法開展工作,或虛報、瞞報、漏報清查資料的普查對象,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違法企業將被依法認定為統計嚴重失信企業,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并在“信用中國”網站公示。
您需要知道的是,各級普查機構及普查人員將會對您所提供的信息嚴格保密。您提供的相關信息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為統計執法依據外,不作為對普查對象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
普查機構或普查人員如有違法或損害您單位利益的情況,請及時向國務院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地方普查機構舉報。國務院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電話:010-68512113。(記者 馬昭)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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