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提高全市防范化解風險能力,有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我市修訂了《西安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總案》)。11月1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該《總案》。
《總案》是我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市政府組織防范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性安排?!犊偘浮穼⒅笓]機構調整為領導機構、專項指揮機構、現場指揮機構和專家組四個層次,更加有利于突發事件快速高效的處置。同時還結合機構改革和新的形勢任務要求,按照預案銜接的原則,在對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情況進行認真分析的基礎上,對應急預案體系進行優化與調整,健全完善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
《總案》要求,要按照“預防為主、防控結合,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依法應對、科學處置,公開信息、引導輿論”的工作原則,在應急處置突發事件時應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考慮不同人群的需要,開展應急救援和保障服務,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心理傷害。
《總案》從健全風險評估制度、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和健全風險信息公開共享機制三個方面對突發事件風險防控工作進行了明確;簡化了響應級別設置,增強了預案的操作性;明確專業機構、公安機關、衛生醫療機構、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要按照首報、續報和終報的程序組織報送突發事件信息。
同時強調,我市要建立健全預案管理工作機制,對在搶險救災、處置突發事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不力,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 文艷)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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