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陜西省水利廳印發《實施小型水庫社會化專業化管護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提出,要全面提升小型水庫管護水平,進一步加強小型水庫安全運行管理,確保工程效益充分發揮。
《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到2021年底全省小型水庫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區域集中管護、“以大帶小”等社會化專業化管護模式達到30%,2022年底前實現全覆蓋;在全省全面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凡是鄉鎮村組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庫支持由直接提供管護服務向購買服務轉變,有序引導具備條件的企業、機構、社團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小型水庫管護;小型水庫管護向社會力量實行購買服務后,工程安全管理責任主體不變,地方人民政府對管轄范圍內小型水庫安全運行負總責;各市、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小型水庫管護機制創新工作負總責,指導組織社會化管護購買服務規范有序開展。
《指導意見》的實施,對于加強小型水庫運行管護工作,建全常態化管護機制,促進水利高質量發展、保障全省水安全具有重大意義。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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