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4月1日電(記者張斌)為進一步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促進西安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西安市日前發布樓市新政策,對土地出讓、限購、限售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
《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房地聯動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要求,住房限購區域內,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滿五年且已辦理《不動產權證書》、二手住房《不動產權證書》辦理滿五年的方可上市交易。這與2018年西安市規定的“滿三滿二”,即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滿三年且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二手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二年方可上市交易的規定有很大不同。
此外,新規還要求,從西安市外遷入本市戶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須落戶滿1年,且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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