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原登榮)9月4日,省人社廳下發《關于做好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對在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通知》要求,各類院校應在畢業生畢業前一學年下半學期內,組織符合條件的畢業生集中申請求職創業補貼,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將初審情況按規定報送當地市級人社部門。畢業生應向學校提供身有殘疾、享受特困救助供養、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證明等材料。學校應向人社部門提供求職創業補貼初審表、公示文件、享受補貼人員花名冊等材料。經人社部門審核后,應在畢業生畢業學年9月底前將補貼支付到學校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學校應在收到撥款后1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發放給畢業生本人,并及時將發放情況報人社部門備案。2020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應在2019年9月20日前完成學校集中申報工作,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求職創業補貼的審核發放工作。
編輯: 陳晶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