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聞網-西安日報訊(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 王燕 實習生豆攀)記者9月1日從省藥監局獲悉,為確保公眾用藥安全,我省鼓勵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在企業總部統一領導下,對零售門店實行“七統一”管理,促進連鎖企業規模化、集團化管理經營。
“七統一”即統一品牌標示管理、統一藥品質量管理、統一采購管理、統一配送管理、統一財務管理、統一網絡信息管理、統一服務質量管理。其中,統一采購管理,要求門店不得自行采購藥品。總部對購進藥品、供貨單位及其銷售人員的合法資質進行審核,統一采購藥品;統一配送管理,要求總部根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有關要求,根據各門店采購計劃和需求,統一配送藥品,負責對不合格或質量無法確認的藥品統一回收并處理。門店間未經總部批準,不得自行調劑藥品;統一財務管理,要求總部制定統一財務管理制度,對各門店營業款和員工進行統一管理。
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可在全省范圍內開設門店,總部可向其門店直接配送藥品,也可委托符合條件的藥品批發企業(第三方藥品物流企業)配送藥品,除委托配送的藥品可以直接由委托配送的受托方配送到門店外,各門店不得直接與接受委托配送的企業發生經濟和業務往來。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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