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記者 卿榮波)租客沒有等來,她的新房卻等來了水災。
王女士在西安市北二環附近的福瑞苑小區買了一套房,2018年夏天,她收了房,今年年初開始裝修,5月份裝修完畢,想著把房子租出去。但7月30日中午,她接到物業的電話說,房子被水泡了,“我趕過去一看,地板、墻面,還有床、門套等,都有水漬,大致估算了一下,有1萬多元的損失。”
王女士說,事發后,她才知道,當時是在進行消防試水,她相繼找了物業和開發商尋求解決辦法,但至今都沒有結果,“收房后,我都是按時交納物業費等各種費用的,這次消防試水,根本沒給我通知。”
8月4日下午,該小區所屬的物業辦負責人劉女士說,7月30日消防試水前,物業曾在單元樓下張貼有通知,也依次通知業主,“是根據樓層通知的,還沒通知到王女士家,就進行了試水。”
劉女士說,物業也不知道王女士家已裝修完畢,當日發現漏水后,趕緊使用工程鑰匙打開房門,發現她家里的地板被泡,就第一時間關閉了閥門,并通知業主,“這件事上,開發商、物業、消防和業主都有責任,各方也不會推諉,物業一直在協調大家坐在一起對責任進行劃分,談過一次,沒談攏,還會繼續協調。”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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