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首席記者 原登榮)6月13日,記者從省人社廳召開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新聞媒體吹風會上獲悉,自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23元。本次提高后,我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平均待遇水平達到136元。
按照人社部和財政部關于提高2018年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有關通知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廳、財政廳近期印發了《關于落實2018年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锻ㄖ访鞔_,從2018年1月1日起,中央和我省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共計23元,其中國家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18元,我省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5元。《通知》要求,要進一步健全參保繳費激勵機制,積極引導參保居民選擇更高檔次繳費,增加個人賬戶積累。要建立健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正常增長機制,逐步提高待遇水平,促進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
近年來,我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成效顯著,在改善城鄉老年居民生活、調節城鄉收入分配、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城鄉居民參保人數達到1733.46萬,參保率達到99.59%,其中領取養老金人數達到467.16萬。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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