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咸陽訊(記者 王斌)6月30日上午,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蔡某等57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在武功縣體育館一審審結并公開宣判。據了解,該案是我省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破獲最大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
武功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蔡國強自2006年6月刑滿釋放后,網羅糾集大批有違法劣跡人員,在賭場放高利貸,獲取非法利益,積累財富。
2008年,因賭場糾紛與人約斗,持槍互射致一名處警輔警受傷,卻未受到法律制裁,蔡國強因此名聲大噪,自此逐步形成了以其為領導者的黑社會組織。
該組織形成后至2019年十余年間,其成員長期盤踞在西安市區及周邊地市縣區,以非法控制地下賭場、在賭場放賬和收取保護費獲取非法利益為主要經濟來源,以暴力型犯罪為主要作案手段,并拉攏公職人員庇護,有組織地多次策劃、參與尋釁滋事、聚眾斗毆、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54起,觸犯罪名16個,嚴重破壞了當地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秩序。
武功縣法院一審判決:首犯蔡國強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強迫交易罪、詐騙罪、保險詐騙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非法買賣警用裝備罪、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偽造公司、事業單位印章罪等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劉金朋等其他56名被告人20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有關被告人13萬元至1萬元不等的罰金共計280萬余元。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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