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西安市交警支隊獲悉,今年2月西安又有12名司機被“終身禁駕”。
記者了解到,這12人中,王衛剛、喻宗虎兩人系醉酒駕車肇事構成犯罪;張利民、姚創明、趙雷驛、王文學、侯新峰、韓雨才、李乃社、楊怡偉、吳國梁、魯瑤10人,系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
“終身禁駕”并非法律術語,而是公眾的一種習慣性說法。它的準確表述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機動車駕駛人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記者了解到,目前全國已經實現了交管信息聯網,一經處罰后,駕駛人信息將錄入全國機動車駕駛員管理系統,被鎖定為“終身禁駕”的駕駛人,無論在省內還是省外都無法再考取駕駛證。一旦被“終身禁駕”,意味著今后都不能重新報考駕駛證,也不得取得駕駛資格,公安機關會將這些駕駛員錄入駕駛人管理黑名單,并實施動態監管,一旦發現禁駕人員報名,系統會自動鎖定。若被“終身禁駕”后仍開車上路,駕駛員一旦被查處,將按照“無證駕駛”給予罰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內的處罰。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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