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七夕節,本是情侶夫妻互訴衷腸的日子,但石泉縣李平家卻沉浸在失去親人的痛苦中。
男子身亡獲賠上百萬
母親與妻子爭撫恤金
今年6月份,李平的丈夫王濤在工地務工時不幸身亡,經過協商,施工方賠償了110萬元的撫恤金,處理完丈夫后事,還剩下100萬元。
眼看著兒子的喪事辦完了,王濤的母親提出撫恤金分配的問題,她認為,自己已經87歲了,撫恤金不應該只留給兒媳和孫子孫女。
“婆婆年事已高,不需要分配太多的撫恤金,且幾年前就和兩個兒子簽訂了分別贍養協議。”李平認為,贍養協議中明確,她和丈夫贍養公公,大哥贍養婆婆,公公去世后,他們已經盡到了養老送終的義務。如今丈夫不幸身亡,按照協議,婆婆應該由大哥贍養。她也不是不講理,愿意從撫恤金中拿出一些錢給婆婆養老。
李平的婆婆和大哥認為,王濤身故后獲得的撫恤金,應該按照第一順序繼承人的人數平均分配。
雙方為此多次爭吵,甚至還鬧到派出所。半個月前,李平被婆婆訴至石泉法院,要求判令李平及其子女,支付撫恤金及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合計30萬元。
法官認為撫恤金不屬于遺產
但仍根據繼承人順序分配
“我們通過閱卷和調查了解,認為本案中婆婆訴求的確符合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但從情理和當地風俗上考慮,30萬的訴求確實偏高,如果簡單地依據法規平分撫恤金,也容易引發家庭矛盾,讓這個原本就承受了巨大悲痛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昨日,辦案法官說,針對實際情況,在訴前多次對雙方做工作,勸說各讓一步,避免為此影響親情,但無果而終。
8月7日,該案開庭,法官在審理時,一方面對被告李平反復宣講法條,告知其法律對撫恤金分割的規定,打消其錯誤認知,一方面又對李平的婆婆做工作,希望多為兒媳和孫子孫女今后生活考慮。最終,經兩個多小時調解,雙方在法官勸說下,就撫恤金分割問題達成調解協議,同時還就王濤生前的遺留問題達成了一致,這起因百萬撫恤金引發的糾紛得以化解。。
辦案法官指出,我國現行法律并未對死亡撫恤金或賠償金的分配作出明確規定,依據現有法律和司法實踐,死亡撫恤金或賠償金不屬于遺產,但應依據遺產繼承人順序進行分配,同時也要考慮到死者生前主要供養人員的生活酌情予以調配。本案中,婆婆依法屬于死者王濤的贍養對象,而李平及其子女均為成年人且具有勞動能力,在分配撫恤金的過程中,應對婆婆有所優待。雙方當事人通過法官調解,以協商方式對此撫恤金實現了分割,避免了司法強制分配判決可能導致的親情割裂,起到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良好統一。(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華商報記者 張建全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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