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一批新規開始施行,惠及社會生活方方面面。鐵路客運全面推廣電子發票,差旅報銷更加便利;電動自行車加強準入認證,交通參與者更有安全保障;依法加強突發事件應對管理,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發生……一起來盤點。
鐵路客運全面推廣使用電子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國鐵集團發布公告,自11月1日起,鐵路客運領域推廣使用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旅客不再需要打印鐵路車票(紙質報銷憑證)。
旅客在行程結束或支付退票、改簽費用后,可通過鐵路12306網站和移動客戶端如實取得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并進行查詢、下載和打印。單位可基于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開展無紙化報銷、入賬、歸檔、存儲等業務。
為方便旅客和單位,鐵路客運設置了“紙電并行”過渡期,過渡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
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準入和行業規范管理
市場監管總局、工信部、公安部和國家消防救援局發布公告,自11月1日起,對新提出認證委托的電動自行車,應符合相關強制性國家標準及修改單要求,經過認證并標注認證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將督促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單位全面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在生產、流通環節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檢查。
各地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將強化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管理,嚴格核驗銷售發票、產品合格證和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等。
強化化妝品質量監督管理
國家藥監局發布的《化妝品檢查管理辦法》自11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檢查機構應當建立并執行檢查工作管理制度和標準程序,持續改進化妝品檢查工作,保證檢查質量。
檢查發現化妝品造成人體傷害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檢查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派出檢查單位,并報告被檢查對象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被檢查對象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涉及的產品采取責令暫停生產、經營的緊急控制措施。
依法加強突發事件應對管理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新修訂的突發事件應對法,自11月1日起施行。
修訂后的突發事件應對法完善突發事件應對管理與指揮體制,明確各方責任。在完善應急保障制度方面,明確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應急運輸保障、能源應急保障等體系;要求進入預警期后,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市場情況加強監測,并與價格法等有關法律作了銜接規定。支持、引導紅十字會、慈善組織以及志愿服務組織、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應對突發事件。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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