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商洛市洛南縣人民法院牽頭,聯合洛南縣人民檢察院、洛南縣發展改革局(秦嶺保護辦公室)、洛南縣公安局、洛南縣林業局、西北政法大學環境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共同簽署《關于在辦理破壞秦嶺南麓森林資源刑事犯罪案件中適用林業碳匯價值損失賠償機制的協作意見》(以下簡稱《碳匯賠償協作意見》)。
按照《碳匯賠償協作意見》,協作單位在建立聯席會商機制、“碳匯賠償”聯動平臺體系、信息共享機制、聯合調研和培訓等方面達成共識,科學辦理各類直接或間接破壞秦嶺南麓森林資源的刑事公益訴訟案件。
這是陜西省首次建立秦嶺南麓林業“碳匯賠償”協作機制,將推動“碳匯賠償”司法理念普遍適用于涉及秦嶺森林資源的環資審判,匯聚合力為秦嶺生態保護和生態產品價值實現保駕護航。
去年以來,商洛市聚焦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四個關鍵點”,緊扣物質供給、文化服務、調節服務、金融“四大屬性”,依據“四類表現形式”(農特產品等物質供給類產品價值依靠市場實現、旅游康養和公共文化服務類產品價值分別依靠市場和政府購買實現、完全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價值分別依靠政府補償和政策性交易市場實現、基于擔保物權的金融屬性價值依靠金融市場實現),以破解核算難、交易難、變現難、抵押難“四個難題”為導向,從供給側、需求側兩端著手,建立頂層設計、機制建設、典型案例、工作成效“四類長效實現機制”,并以群眾增收入、企業增效益、政府有收益作為落腳點和評判標準,構建形成了聚焦“四個關鍵點”—緊扣“四大屬性”—依據“四類表現形式”—破解“四個難題”—建立“四類長效實現機制”的“五個四”探索實踐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系統性工作體系。
為持續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商洛市已啟動標準地金融、宅基地使用權流轉、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等10項生態資源權屬交易試點,首批10萬噸林業碳匯已成功交易,商洛電廠碳排放配額交易達3500萬元。
此外,商洛市創新開發生態產品的金融屬性,出臺了創新推行“生態貸”助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實施意見,開展引導金融資源支持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試點工作,開發“木耳貸”“核桃貸”“茶葉貸”等10個產品。
商洛市秦嶺生態保護局副局長張德清表示,將啟動建設商洛市生態產品價值交易服務平臺和專題展廳;開展GDP與GEP(生態系統生產總值)“雙考核”,促進“雙增長”;探索開展生態產品認證和綠色創建工作,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記者 王佳偉)
編輯: 陳戍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