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農業農村廳制定印發了《陜西省省級農產品加工園區認定管理工作規范(試行)》,支持建設一批省級農產品加工園區,推動農產品加工業集群集聚發展,加快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
加工園區申報范圍為全省各類產業園區,含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業集中發展區等。規范明確了申報省級農產品加工園區應符合經營管理基礎較好、規劃編制科學合理、園區產業聚集明顯、加工轉化能力較強、園區投資政策環境良好、產業鏈條較為完整、園區輻射帶動作用明顯等條件。要求園區企業能有效帶動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大戶、專業大戶)(以下統稱家庭農場)等主體共同發展,形成了可靠、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帶動農戶增收作用明顯。農產品加工企業原料訂單采購比例超過70%。革命老區和脫貧地區的加工園區可適當放寬條件。
加工園區每年進行監測一次,適時開展評估,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有進有退”的動態管理機制。重點對加工園區的規劃實施進度、園區內農產品生產總產值情況、農產品加工產值情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情況、帶動能力等指標進行監測,對年度監測不合格的加工園區進行限期整改;如連續兩年監測不合格的,取消省級農產品加工園區稱號。(記者 文晨)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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