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醫用防護用品需求不斷增加,全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時刻擰緊安全螺絲,堅持第九版,落實二十條,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和相關工作要求,結合轄區工作實際,從嚴從實從細抓好疫情防控用藥用械監管工作。”11月25日,省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說。
針對當前我省嚴峻復雜的疫情形勢,為進一步科學精準做好“五類藥品”管控以及疫情防控用藥用械質量安全監管工作,11月23日,省藥監局組成檢查組赴西安市部分零售藥店及醫療器械企業進行暗訪檢查。
檢查組先后對怡康醫藥超市康鑫和平村店、老百姓大藥房天臺路店、陜西恒生醫藥有限責任公司等藥店和企業進行暗訪檢查。檢查組檢查了購藥人員進店掃碼、測溫、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以及“五類藥品”實名登記上傳等制度落實情況;重點檢查了藥品陳列、儲存,處方藥管理以及醫用口罩、防護服等購銷存情況;詳細詢問了常態化疫情防控下藥械經營保供以及“五類藥品”管控等情況,并對檢查中發現的風險隱患問題,當場要求整改。
11月24日,省藥監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近期醫用防護用品監管工作。會議強調,藥品監管部門要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持續加大對醫用防護用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督檢查頻次,嚴防嚴控各類風險隱患,全面掌握我省企業生產情況、日生產量、庫存及原材料儲備等情況,以及批發連鎖經營企業入庫、銷售、庫存等生產經營動態,切實抓好質量安全和市場供應保障;要堅持問題導向,做到對醫用防護用品全覆蓋抽檢,對抽檢不合格產品及時發布質量公告,及時調查處置,并監督不合格產品生產、批發、經營、使用等單位立即停止生產、銷售或者使用相關產品,查清問題產品和流向,采取措施控制產品風險;強化協作配合,相關單位要有針對性地制定檢查計劃方案,將監督抽檢不合格的生產經營單位作為重點監管對象,不定期開展飛行檢查、督導和暗訪工作,主動發現問題隱患,查找質量管理體系漏洞,采取整改措施,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嚴防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
近日,省藥監局下發《關于嚴格落實二十條措施加強疫情防控藥械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要充分發揮零售藥店“哨點”作用,持續加強疫情防控“五類藥品”管控;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持續強化疫情防控用藥用械質量安全;加強各部門協同配合,持續強化新冠疫苗質量監管工作;督導企業合法合規經營,持續推進新冠病毒檢測試劑質量安全監管;盡最大努力為民服務,切實保障疫情防控期間群眾購藥需求,督導零售藥店采取向社會公布24小時熱線服務電話、網絡訂購、送藥到小區等服務舉措,打通滿足人民群眾用藥需求“最后一公里”。(記者 徐穎)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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