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派北京記者 原登榮
“呼吁從國家層面將獨生子女照料陪護假條例列入立法規劃,以保障獨生子女家庭合法權益……”3月5日,本報講述了陜西師范大學85歲教授侯征,關于盡快落實獨生子女帶薪護理假的期待。自全國兩會開幕以來,陸續有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提出設立獨生子女帶薪陪護假的建議,更好促進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我國已有河南、福建、廣西和海南等10余省份出臺了“獨生子女護理假”相關規定,假期時間在10-20天不等。
在全國政協委員、江蘇南通大學校長施衛東看來,落實獨生子女護理政策還存在諸多限制性條件。他說,護理假產生的用工成本不能由企業獨自承擔,應通過減稅、獎勵補貼等形式,給予企事業單位尤其是民營、私營企業等一定補償。“條件成熟后,這一政策有必要上升為國家層面的權益保障法規。”
雖然有些省份已開始探索以獨生子女護理假為代表的養老普惠政策,但施衛東認為,各個地方規定的假期時間不一、內容寬窄不一、力度大小不一,不具有普適性,因此國家層面也需進一步考慮,在總結地方經驗基礎上再向全國推廣。
施衛東建議,落實獨生子女護理假政策,還需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讓更多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認識到落實這一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全國人大代表趙峰等同時表示,計劃生育政策改變了原來以家庭為主要載體的養老模式,由于家庭規模小型化,獨生子女外出工作、求學增多等原因,生活在空巢家庭的老年人口比例呈日益增多趨勢,其家庭不再擁有傳統養老模式的功能支撐,已經很難實現代際間的照顧、照料與贍養。“特別是獨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間,難以得到護理照料,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形勢日益嚴峻。”
因此,趙峰等3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提出《關于設立獨生子女帶薪陪護假的建議》。建議認為,面對獨生子女家庭護理照料患病父母的嚴峻問題,設立“獨生子女照料護理假”很有必要,在獨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間,給予獨生子女每年10-20天的照料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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