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渭南市政協
2020年疫情暴發初期,國家為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促進經濟快速恢復,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并頒布實施了〔2020〕第9號公告。公告規定: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一般納稅人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四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可以選擇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政策的實施有效減輕了企業負擔,促進了中小微企業快速發展,但這一政策已于2020年12月31日執行到期。按照目前政策,增值稅納稅人當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時自動升級為一般納稅人,升級為一般納稅人后即使連續四個季度銷售收入達不到500萬元,也不能再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調研中,許多中小企業主反映,2022年的疫情對中小微企業的影響,遠遠超過了2020年的疫情暴發初期;再加上國家為了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曾于2018年、2019年先后出臺過“財稅〔2018〕33號”“財稅[2019]13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文件,都對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作出過規定。
為此建議:常態化落實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第9號公告第六條規定,支持中小微企業紓困發展,保住更多的市場主體。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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