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柞水縣政協創新出臺《柞水縣政協“微協商”工作導引》,為政協“微協商”立“航標”定“航向”,進一步發揮基層政協組織協商議事平臺作用,推動政協“微協商”常態化、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明確“微協商”議題。根據政協委員、政協聯絡組平時收集的事項和群眾反映亟待解決的焦點熱點問題,由縣政協相關專委會或鎮(辦)政協聯絡組等政協組織,結合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和工作實際確定“微協商”議題。
明確“微協商”主體。根據議題類型、涉及范圍、復雜程度和參與對象的廣泛性、代表性,確定政協專委會或鎮(辦)政協聯絡組等政協組織牽頭,以政協委員為主體,邀請相關黨政領導和部門負責同志、相關企事業單位和群眾代表參加。
明確“微協商”方法。一是深入調查研究。圍繞協商議題,組織委員及相關人員深入一線聽民聲、察實情,深入調查研究,吃透政策規定、掌握實際情況、梳理意見建議,為“微協商”化解難題提供可靠依據。二是組織協商討論。依托鎮辦政協聯絡組、委員工作室等平臺,組織政協委員、相關黨政領導、部門負責同志、相關企事業單位代表和群眾代表等充分討論協商。三是形成議事成果。協商后及時匯總整理協商意見建議,以協商建議、紀要或其他形式向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報送協商議事成果。
明確“微協商”成果轉化。建立健全協商議事成果采納、落實、反饋機制,承辦部門及時向協商牽頭單位通報辦理結果。政協相關委辦、政協聯絡組及時督促辦理部門對于協商意見的辦理落實,共同推進協商成果落地見效。(記者 王斌 通訊員 張亞麗)
編輯: 吳佳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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