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強縣政協
隨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不斷完善,形成了目前“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的三重保障體系,有效緩解了城鄉就醫負擔。
隨著保障能力的提升,個人繳費標準也逐年不斷提高,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由2006年的每人10元/年,上漲到2022年的每人320元/年,十多年間上漲了31倍。年年提高個人繳費標準,參保人普遍認為繳費標準“漲得太快”“標準太高”,越來越多的居民質疑“那么多的錢到哪兒去了”,認為“醫院是填不滿的黑窟窿”。逐年增加的保費,給部分人口較多和收入較低的家庭帶來繳費壓力,還有部分一直沒有住過院的農戶認為“不公平”“吃了虧”,參保意愿不強。而不繳費即造成脫保,存在“因病致貧”的風險,也會帶來新的社會問題。尤其是低收入家庭,一旦出現大病,將導致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如果政府實施救助,或由政府墊交或代繳保費,還是會產生“破窗效應”,政府勢必背上沉重的財政包袱。為了確保每個家庭都繳得起費,實現應保盡保,應當統籌考量個人籌資標準。
為此建議:
一、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標準在一段時間內(3—5年)應當保持相對穩定,后期可根據保障水平的提高、居民收入的增長及承受能力,適度調整并在一定周期內保持相對穩定。
二、針對收入水平,建立兩種(基本型、提高型)或兩種以上差異化參保標準,在報銷比例上、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額度上有所區別,由參保人自愿選擇,尊重群眾意愿。
三、建立參保激勵機制,對個人連續10年或全家連續5年沒有大病住院的,降低一定的繳費額度,直至家庭成員出現大病住院后,在下年度恢復原標準。
四、政府補貼標準應每年增加,使醫療保障基金總體保持一定的增幅,加快實現省級統籌,統一起付線標準和相應報銷標準。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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