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1日起,新稅法將正式實施。根據稅法授權,國務院也出臺了有關個稅專項抵扣的新政(《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增加了子女教育、贍養老人支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以往困擾大家的“四座大山”——住房、醫療、教育、養老的壓力將大大減輕。
這個暫行辦法規定,有年滿三周歲且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子女的納稅人家庭可以享受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有年滿60歲周歲老人的納稅人家庭可以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但在這個暫行辦法中沒有涉及到有關殘疾人特別是重度殘疾人的權益保障問題,廣大殘疾人家庭反響強烈。
大多數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的重度殘疾人因為身體和心智狀況的影響無法正常接受義務教育。其中一級重度殘疾人更是基本生活都無法自理,終身需要父母的照料和撫育。這樣的家庭沒有將殘疾的孩子推向社會,而是默默地承受著經濟和心理的多重壓力,竭盡心力的照顧殘疾子女,努力為國家減輕負擔。在個稅抵扣的相關辦法中,理應考慮這個特殊群體的切身困難,保障殘疾人的正當權益。
寧陜縣政協建議,在今后修定個稅專項抵扣相關辦法中,明確將殘疾人特別是重度殘疾人納入抵扣范圍。可按照不同的殘疾程度制定不同的抵扣標準,讓重度殘疾人及其家庭充分享受新政的紅利。(向冬梅)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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