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記者 唐冰 實習記者 張涵博
“管長遠、管根本、管全局。”作為涉及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和中國基本經濟制度的一件大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關系到千千萬萬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作為農業大省,陜西農村集體資產總量規模龐大,這些資產如果不盤活整合,就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如何在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尋求社會最大公約數,省政協委員們在調研中探尋答案。
為深入了解我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現狀,今年6月以來,省政協副主席祝列克帶領部分政協委員和省級民主黨派相關部門同志,先后深入江蘇、浙江兩省和我省四市23個縣區進行了考察調研。
在歷經近5個月的籌備之后,10月29日,一場事關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協商座談會在省政協機關舉行。
開展清產核資,摸清集體家底,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第一場硬仗,也是改革的基礎性工作。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已經全面完成,13645個村集體經濟組織完成了產權制度改革,量化資產總額約為556.3億元。如何盤活集體資產,防止農村集體產權流失或被侵占,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是委員們關注的焦點之一。
“在摸清家底的同時,還理出一本‘明白賬’。”省政協常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劉勇通過調研發現,目前,我省大量的農村資產資源閑置甚至毀壞,無法轉化成實際的經濟效益,加之長期以來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主體缺位,集體資產、資源和資金監管制度不完善,導致集體資產流失和侵犯農民集體財產權等問題仍較為突出。
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村民變股東,榆林市榆陽區趙家峁村的“三變改革”驗證著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然而,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在調研中發現,2018年我省無經營收益村8792個,占總數的45%。有經營收益的村中,年收入5萬元以下村占總數的53.1%,多數村以資源性資產為主,資源盤活渠道不多。這說明我省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還存在確權任務繁重、產權流轉不規范不順暢、股份合作制配套支持政策不完善等問題。
以楊凌示范區為例,近年來,成立了楊凌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規劃設計了政策法規、交易規則、產權交易、產權融資等功能窗口,為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搭建平臺,主要開展線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服務工作。省政協委員、楊凌示范區管委會副主任董立民說,由于區域小,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不活躍;創新不足,示范輻射效應發揮不充分;形式單一,工作開展不均衡,沒有真正發揮好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應有的作用。
省政協委員、陜西省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郭劍建議,促使農業產權由“沉睡資源”變“流動資源”,應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探索開展農村土地經營權、林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農業經濟要素交易,通過產權交易平臺的功能屬性,集中發布消息、組織流轉、公開交易、價值發現,實現流轉對象多元化、產權價值最大化,切實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
委員們同時指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認定工作,同樣屬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的基礎性問題,而這也是確權登記工作中普遍遇到的難題。
省政協委員、寶雞市陳倉區綠豐源蔬果專業合作社理事長劉宗平建議,應建立集體成員邊界清晰、集體產權關系明確的股份合作社經濟。他認為,這種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可以采取三種實現形式,即土地股份合作制、成員股份合作制和聯合社會資本的混合所有制。
41年前,18戶安徽小崗村農民按下“大包干”的紅手印,中國農村改革的腳步就再也沒有停歇。從“一畝地、三頭牛,老婆孩子熱炕頭”這樣以家庭為單位的小農經濟被社會發展淘汰,到土地規模化經營,再到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農村改革的步伐與特定歷史語境下的鄉村社會發展水平密切相關。但不論如何變化,都要以尊重農民主體地位、滿足農民利益為依歸。
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是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實現農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調研組認為,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選用人才是關鍵。他們建議,要切實加強基層農經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強化基層黨組織的引領作用,把有責任心、懂經營、會管理的致富帶頭人吸引到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中來,進一步激發群眾脫貧致富的內生動力。
產權清了、機制活了、集體強了,強村富民就不再是夢想。委員們建議,要推動各項政策措施更好更快落地見效,進一步實現農業的高質量發展,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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