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為加快全市重點建設項目落地,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神木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對已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手續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且前置審批事項不涉及上級部門審批的市重點建設項目,試點啟動“容缺辦理”機制,為全市重點建設項目開工提速保駕護航。
近日,神木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首次對滿足容缺辦理條件的神木市醫院建設項目采用“容缺受理+告知承諾制”方式,容缺辦理了施工許可證,正式拉開全市重點建設項目領域“容缺辦理”序幕。
當天,神木市城投集團項目開發部負責人劉繼雄來到神木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工程建設綜合受理窗口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窗口人員查驗材料后,發現缺少《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申報書》《特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意見書》《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批準書》。為提升辦事效率,窗口人員對照“容缺清單”,啟動了“容缺辦理”程序。在作出書面承諾后,劉繼雄很快便拿到了施工許可證。
“‘容缺辦理’政策使項目順利拿到施工許可證,比正常受理提前40天時間,保障了項目順利開工。”劉繼雄表示。
“容缺辦理”是指對具備基本條件、主要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次要申報材料有欠缺的工程項目,實行先行辦理。申請單位只需簽訂容缺承諾書,行政審批部門會在承諾時限內出具辦理結果。
神木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工程建設管理科科員劉艷介紹,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所需的申請材料,能在縣級審批權限內審批取得的,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申報書》《施工組織設計》《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批準書》等,經與該材料主管部門協調后可以容缺的,予以容缺。
容缺審批服務,誠信是“敲門磚”。如果建設單位在承諾時間內未將其他并行審批材料補齊的,主管部門將對其納入“行政審批承諾失信名單”并被撤銷該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通訊員 馬瑞)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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