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延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消息,延安市中醫醫院被檢查發現有使用過期醫療器械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責令該醫院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沒收過期的醫療器械,罰款25000元整。
2019年10月29日,該局執法人員對延安市中醫醫院進行現場檢查,在檢查醫院120急救車時發現:車牌號陜JAD120急救車內存有:(1)、1袋“醫用外科口罩”,生產日期2017年7月26日,有效期至2019年7月25日,生產批號:06170726,注冊證編號:豫械注準20172640107;(2)、1袋已開封“一次性使用口罩”,內裝有7個口罩,標示生產日期2016年11月5日,有效期2018年11月4日,注冊證編號贛食藥監械(準)字2014第2640144號;(3)、在一標有“簡易呼吸氣囊”柜內有1袋“一次性使用輸氧面罩”,標示生產日期2016.12.10,失效日期2018.12.10,注冊證編號:粵械注準20152560064。
在該院車牌號陜JAC120急救車內發現:(1)、標有“吸氧管、口罩、無菌紗布”的抽屜內有3袋“醫用外科口罩”生產日期2017年7月26日,有效期至2019年7月25日,生產批號06170726,注冊證編號:豫械注準20172640107;(2)、1袋已開封“一次性使用口罩”內裝有13個口罩,標示生產日期2016年11月5日,有效期至2018年11月4日,注冊證編號:贛食藥監械(準)字2014第2640144號;(3)、在一鐵皮箱內有1袋“一次性使用清創縫合包”,標示生產日期20170810,失效日期20190809,注冊證號:蘇食藥監械(準)字2013第2651291號。
執法人員當即對上述醫療器械采取扣押行政強制措施并制作現場筆錄,隨后對相關人員做了詢問筆錄。該醫院車牌號為陜JAD120和車牌號陜JAC120急救車使用的:4袋醫用外科口罩(1個/袋)、20個一次性使用口罩、1袋一次性使用輸氧面罩(1個/袋)及一次性使用清創縫合包(1個/袋),均為超過使用有效期的醫療器械,貨值總額為39.38元。
2019年12月5日,延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該醫院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醫院當場表示放棄陳述、申辯權利,亦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陳述、申辯。
延安市中醫醫院使用過期醫療器械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根據《陜西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醫療器械類)(試行)》有關規定,延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該醫院立即改正使用過期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并沒收過期的醫療器械醫用外科口罩4袋、一次性使用口罩20個、一次性使用輸氧面罩1袋、一次性使用清創縫合包1袋,同時罰款25000元。(來源:延安二三里)
編輯: 何欣潤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