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南檢察院根據《人民檢察院案件質量評查工作規定(試行)》的規定及實際工作需要,成立了由7名員額檢察官組成的案件質量評查人員庫,以加強案件質量評查工作。
該評查人員庫中的7名員額檢察官均來自業務部門,都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和較高的理論水平。在開展評查工作時,將從評查人員庫中隨機抽調評查員進行案件評查,每名評查員需按要求承擔和完成所分配的案件質量評查任務。
評查人員的評查工作情況將納入評查檢察官的辦案業績考核范圍,評查人員在評查工作中不負責任、弄虛作假、泄露秘密以及有其他違反紀律情形的,將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此外,所評查的案件出現質量問題,評查人員沒有檢查出的,將與承辦案件檢察官承擔同等責任。
案件質量評查人員庫的組建為司改后案件質量評查工作提供了人員保障,建立案件質量評查人員庫,完善案件質量評查制度,規范司法行為,找準司法薄弱環節和易發問題風險點,提高執法規范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對規范司法行為起到倒逼作用。
(吳京)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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