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是劉某第六次走進看守所。41歲的他這次剛被釋放,又因盜竊電動車被判了刑。
在過去的13年中,劉某因五次盜竊,一直生活在勞教所或是看守所里,與社會脫節太久的他沒有生活技能,人際交往的能力也出現了問題。沒有工作,也有沒有收入,劉某想要投靠兩個外嫁的姐姐,但是剛來到姐姐家,外甥就將他攆出門去。很快劉某就找到了“老朋友”,一起干起了“舊行當”。
每當夜深人靜的凌晨,劉某就在街道上轉悠,看到停在網吧、KTV門口沒人看管的電動車,他就開始“工作”了。多次盜竊,讓劉某分分鐘就順利將車打開,并順利的實施了盜竊。
萬萬沒想到,這次偷的電動車內居然定位器。劉某開心地騎著電動車沿著環山路尋找賣家時,被害人已經報了警。當警察跟著定位器追蹤到劉某時,劉某全然不知。還正全神貫注地在路邊看人下棋呢!
后來劉某又交代了在數日前他在同樣的時間和地點,采樣同樣方法還實施的一起盜竊電動車的犯罪行為。
最終劉某再一次被法院判處了有期徒刑九個月、罰金三千元。
檢方提醒:
1.有意向二手車的小伙伴們,不要貪圖便宜,一定從正規的市場、通過合法途徑購買,購買時應查看二手車手續是否齊全,必要時可索要原始的票據,防止買到“贓車”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2.各位摩托車、電動車的小主們,無人看管時,盡量將車停放在存車處,以防被盜。如果條件允許的話,可以像本案中的被害人一樣,給您的“愛車”安裝防盜報警或者定位裝置,一旦車輛被盜可以第一時間發現并報案,也便于公安機關盡快追蹤找回被盜車輛。
3.刑滿釋放的人員回歸社會后,不要因為曾經犯罪的經歷而給自己貼上“標簽”,克服自卑和陰暗心理,積極參加社會勞動,用雙手獲取正常的報酬,切不可不勞而獲、重蹈覆轍,這樣才能贏得尊重,打消社會的歧視和偏見,重新回歸社會、回歸家庭。(通訊員 馮莎莎)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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