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進一步發揮社會監督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的積極作用,提高市民參與度,凝聚全市域合力。7月26日上午,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市委文明委副主任楊宏蘭主持召開延安市精神文明建設監督員聘任座談會,并為首批精神文明建設監督員頒發了聘書及工作證。
經各級各部門廣泛推薦,從政協委員、道德模范、社會文化名人、熱愛公益事業等有關人員中,優中選優聘請了20名同志擔任首批精神文明建設監督員,聘期1年。
市委文明辦主要負責人圍繞精神文明建設監督員工作依據、工作方法和有關要求作了說明。受聘任的精神文明監督員紛紛表示,他們將嚴格遵守監督員紀律,履行監督職責,率先垂范,以身作則,積極參與精神文明建設監督工作,助推《延安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落實落地、落小落細,為全市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作出應有貢獻。
編輯: 孫璐瑩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