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名下有兩輛車,想把喜歡的號牌掛到經常開的車上,這種號牌能互換嗎?4月24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同一車主名下、同類型號牌、同一注冊地的非營運車輛,一年內可以互換變更一次機動車號牌。
據西安公安交警介紹,汽車號牌互換的條件是,兩塊號牌需在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名下,為同一種類型的號牌且在同一登記地注冊,車輛性質同為非營運機動車。即,互換號牌需屬于同一個人或者同一個單位。號牌類型同為小型汽車、大型汽車或者新能源汽車。號牌注冊地同為西安或同為安康。需要注意的是,營運車輛不能辦理車牌互換;互換車牌有次數限制,同一機動車一年內只可互換變更一次機動車號牌。
兩輛車在同一車主名下的,需要提供的互換材料有:①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②需要互換號牌的機動車行駛證;③需要互換號牌的機動車登記證書;④機動車金屬號牌。
兩輛車在同一單位名下,需要提供的互換材料有:①互換號牌機動車的行駛證;②互換號牌的機動車登記證書;③單位的營業執照原件和加蓋公章的委托書原件;④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⑤機動車金屬號牌。
西安公安交警提醒市民,申請前,兩輛車狀態需正常,并將兩輛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符合上述條件的,市民可前往窗口辦理號牌互換業務。辦理車牌號碼互換無需查驗車輛,但必須辦理互換手續,不允許私自變更。(記者 張佳)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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