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水上交通事故應急管理,2月22日,市政府發布《西安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完善西安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響應機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組織水上交通事故應急響應行動,救助遇險人員,控制水上交通事故擴展,最大限度減少水上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環境破壞及財產損失。
《預案》適用于應對我市行政區域內水上交通涉及人身安全、船舶污染等較大水上交通事故或超出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急處置能力或跨越兩個及以上區縣(開發區)需要市政府采取應急救援行動的水上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
水上交通事故分級根據《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相關規定,結合水上交通行業特點,將水上交通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由高到低分為四級: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作為水上交通事故信息報送的標準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預案》詳細規定了如遇水上交通事故應急工作的分級責任和相關部門職責,要求將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堅持平時預防工作與戰時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做好水上交通事故的預防和準備,提高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能力。
市水上交通應急指揮部在本預案啟動后,根據水上交通事故影響范圍、發展態勢和應急救援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各應急工作組開展搶險救災工作。依據現場救援實際需要,視情況組建專業處置組、安全穩定組、醫療救治組、宣傳輿情組、調查監測組、物資保障組、善后處置組等若干應急工作組。依據《陜西省水上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水上交通事故預警信息的風險等級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級別,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預案》也對應急演練、培訓、檢查與監督等進行了詳細安排,要求各級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應制定水上應急演練計劃,并定期組織演練,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記者 閆珅)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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