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地區防疫藥械保供穩價10條措施的通知》,決定在3個方面采取10條措施,進一步做好西安農村地區防疫藥械保供穩價工作,全力保障農村地區群眾購藥需求。
建立愛心藥企包保涉農區縣(開發區)機制
開展“愛心藥企包保涉農區縣(開發區)”行動。協調安排藥品批發、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包保涉農區縣(開發區)。建立涉農區縣(開發區)市場監管部門與愛心藥企、鄉鎮街辦與農村地區零售藥店的雙向聯系機制,做到信息共享、資源共用、合理調配。
打通農村地區防疫藥械投放配送渠道。鼓勵城區藥品零售企業送藥下鄉,利用企業自建APP、美團、餓了么等第三方平臺加大農村地區線上購藥線下配送力度,保障群眾購藥需求。
保障零售藥店藥品“長流水、不斷線”。督促零售藥店應開盡開,設立“防疫藥品服務專柜”,集中擺放“四類藥品”并醒目標識,鼓勵在嚴格執行藥品拆零銷售相關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前提下,實行緊缺藥品拆零限量銷售。
統籌做好農村地區防疫藥械調配供應
加大本地防疫藥械投放力度。簡化西安市藥品生產企業防疫藥械及同類藥品生產審批手續,積極協調異地原料,加速產品投放,及時向涉農區縣(開發區)推送產品投放信息,做好藥品購銷協調工作。
多方協調補充貨源。主動為大型連鎖藥企總部提供保供手續,督促多方補充貨源,想方設法購進緊缺藥品,保持藥品供應。
加大農村地區防疫藥械投放比重。將國家調劑藥品全部配額和省級調劑配額,全部供應農村零售藥店和單體藥店。要求藥品零售連鎖企業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向農村地區投放同類藥品。
落實日監測、日報告制度。動態掌握農村地區重點藥械購進、儲備和供應情況,及時按需調度防疫藥械配額。
加強監管執法和宣傳引導
加強農村地區藥械質量和價格監管。發揮市場監管網格化監管作用,開展線上線下執法檢查行動,依法查處囤積居奇、哄抬價格,銷售假冒偽劣、過期藥品,“黑市”高價銷售“四類藥品”和試劑等違法行為,及時曝光典型案例,將嚴重違法主體列入失信名單,形成有力震懾。
暢通12315投訴舉報渠道。及時處理群眾咨詢投訴舉報,積極穩妥化解矛盾糾紛,回應群眾關切。
聯合農業農村、衛健、醫保等部門,發揮行業協會、醫療機構、零售藥店作用,開展科學安全用藥宣傳,引導農村群眾通過正規渠道購買藥品,理性購藥,科學用藥,倡導鄰里相助,暖心接力。(記者 張毅偉)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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