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記者從省市場監管局獲悉:日前,該局發布“雙十一”“雙十二”期間網絡促銷經營活動合規提示,旨在切實維護促銷活動期間網絡交易市場秩序,督促網絡交易經營者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營造公平有序的網絡競爭環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該局根據近年來網絡集中促銷監測監管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向廣大網絡交易經營者提出10個方面的合規提示:網絡交易經營者要嚴格落實“亮照、亮證、亮規則”,在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經營者主體信息或鏈接標識,如實公示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嚴禁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進行違法搭售、刷單炒信、商業詆毀、仿冒混淆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網絡交易經營者在促銷活動期間應當明確優惠措施適用產品的品類、范圍、能否疊加使用以及使用的期限等;網絡交易經營者在促銷活動期間應誠實守信,確保產品和服務質量,不得先漲價再打折,借機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網絡交易經營者在促銷活動期間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網絡直播營銷活動內容應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全面、真實、準確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相應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主動維護知識產權人的合法權益;禁止網絡交易經營者通過網絡從事非法野生動植物交易等行為;網絡交易經營者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被收集者同意;積極履行7天無理由退貨義務,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消費糾紛和解和消費維權自律制度,引導和督促平臺內經營者履行7天無理由退貨義務,并進行監督檢查。(記者 徐穎)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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