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市場監管局出臺規范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函,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確保防疫物資、重要民生商品價格穩定。
告誡函內容為:各類經營主體要嚴格遵守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價格政策,切實加強價格自律,自覺糾正價格違法違規行為;要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要規范各類價格行為,在商品和服務經營活動中,嚴格執行明碼標價的各項規定。經營者應當明碼標價,切實做到價簽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完整、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違規捆綁銷售、搭售其他商品。經營者不得利用疫情隨意提高藥品、醫療器械、糧食、食用油、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的銷售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擾亂市場價格秩序;不得利用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虛假價格承諾等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行業協會以及相關單位要充分發揮作用,加強行業自律,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聯合漲價、操縱市場價格,要積極引導行業經營者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西安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市場價格監管,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經提醒告誡仍然拒不整改的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法嚴肅查處。消費者若發現存在價格違法行為,可及時撥打12345、12315進行投訴舉報。(記者 徐穎)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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