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優良生態產品、優質生態服務的需要,省委、省政府印發《關于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實施方案》。到2025年,完成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總體規劃和勘界立標,落實自然保護地分類分級管理體制,推進國家公園設立和建設,初步建成分類科學、布局合理、保護有力、管理有效的以國家公園為主體、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到2035年,自然保護地管理效能和生態產品供給能力顯著提高,自然保護地占全省國土面積10%以上,全面建成國內先進、具有陜西特色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深化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
嚴格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規則,切實解決自然保護地區域交叉、空間重疊,礦業權、小水電、人工商品林、永久基本農田等現實矛盾沖突和歷史遺留問題,將重要自然生態系統、自然遺跡、自然景觀和生物多樣性豐富區域,以及生態功能重要、生態系統脆弱、自然生態保護空缺區域納入自然保護地,構建自然生態系統完整、物種棲息地連通、保護管理統一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推進國家公園設立。按照國家公園總體布局,加快大熊貓國家公園陜西片區建設,推進秦嶺國家公園設立和建設,取消國家公園內其他自然保護地類型,嚴格執行《陜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確保最珍貴、最重要生物多樣性集中分布區得到有效保護,生態系統穩定性增強。
實行自然保護地分區管控
在原自然保護地功能分區的基礎上,科學區劃功能分區,將國家公園和自然保護區按功能區劃為核心保護區和一般控制區。除國家戰略需要外,原則上核心保護區內禁止人為活動,一般控制區內限制人為活動。自然公園按一般控制區管理,可根據發展目標、保護價值和利用強度細分為若干不同的功能區,實行保護優先、科學規劃、合理利用。
持續推進自然保護地建設
以自然恢復為主,輔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區分類開展生態廊道建設、重要棲息地恢復、退出的礦區廢棄地修復等受損自然生態系統修復,改善提高自然保護地生態功能。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地方級自然保護地,重點實施保護站點、巡護路網、監測監控、應急救災、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疫源疫病防控等設施建設,配置技術裝備,逐步實現全省自然保護地保護管理規范化、標準化。利用高科技手段和現代化設備促進自然保護地保育、巡護和監測的信息化、智能化。
有序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經科學評估,將保護價值低的鎮村、人口密集區域、社區民生設施等調整出自然保護地范圍。尊重原住居民意愿,對核心保護區內原住居民實施有序搬遷;暫時不能搬遷的,可設立過渡期,允許開展必要的、基本的生產活動,但不能再擴大發展。依法清理整治探礦采礦、水電開發等,通過分類處置方式有序退出;依法依規對自然保護地內的耕地實施退耕還林還草還湖還濕,核心保護區內的永久基本農田有序退出。堅決防止借整合優化之機把具有保護價值的重要生態區域或生態脆弱敏感區域調出自然保護地。強化自然保護地違法違規問題監督整改,嚴禁“以調代改”。
創新自然資源使用制度
依法界定各類自然資源產權主體權利和義務,全面實行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實現各產權主體共建保護地、共享資源收益。對自然保護地內的集體所有土地及其附屬資源,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探索通過租賃、置換、贖買、合作等方式,由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實行統一管理、補償和分配,維護產權人權益。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在尊重權益所有者意愿的基礎上,將自然保護地內的林地按規定納入國家級公益林管理,按政策享受國家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探索共建共治共享機制
在保護的前提下,允許一般控制區內劃定適當區域開展生態體驗、自然教育、生態旅游等活動。扶持和規范原住居民從事環境友好型經營活動,支持和傳承傳統文化及人地和諧的生態產業模式。優先安排原住居民參與社區管理。健全社會捐贈制度,激勵全社會參與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建設與發展。
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自然保護地內非法開礦、修路、筑壩、建設造成生態破壞和違法排放污染物的執法工作,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負責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開展“綠盾”、明察暗訪等自然保護地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及時發現涉及自然保護地的違法違規問題并督促整改,對保護不力的責任人和責任單位進行問責。(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 馬昭)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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