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財政廳會同省醫保局修訂了《陜西省省級財政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補助資金管理再升級。
陜西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市級統籌,《辦法》規定,按照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省與市(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府補助資金由中央、省級、市級按8∶1∶1的比例共同分擔,按比例落實并撥付同級財政補助資金;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補助資金采取“當年預撥+次年據實結算”的方式撥付,每年根據財政部審核認定的參保人數和當年財政補助標準兩大因素確定補助金額;各市(區)財政部門應將各級財政補助資金及時撥付至市(區)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嚴禁跨年度撥付;各級醫保部門要充分利用大數據運算技術對參保信息進行穿透式審核比對、專項核查,對重復參保、虛報人數的市(區),省級財政將根據核查結果相應扣減補助資金;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財政部、國家醫保局規定的時間節點如期完成結算資金的數據申報、資料提供等工作,并接受財政部陜西監管局的監督檢查。
下一步,省財政廳將切實履行工作職責,按時落實補助資金,在加強管理制度建設、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強化醫保基金監管等方面下功夫,積極攜手醫保部門共同守護基金安全。(記者 蘇怡)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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