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劉志丹、謝子長、習仲勛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在陜西銅川照金這方熱土上,創建了西北地區第一個山區革命根據地。自此,一段波瀾壯闊、艱苦卓絕的革命斗爭在這里展開。這里鑄就了中國共產黨的寶貴精神財富——“照金精神”,也留存了大量革命舊址和革命文物。
制定一部保護傳承紅色歷史的地方性法規,是時代賦予銅川人大的重大課題。經過充分調研、多次論證、認真修改,2021年9月29日,《銅川市陜甘邊根據地照金革命舊址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陜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查批準,并于2021年10月14日頒布施行。《條例》的實施,標志著照金革命舊址進入了依法保護、依法利用的新時期,彰顯了銅川人大立良法、促發展、保善治的責任與擔當。
部分革命舊址亟須搶救與保護
開展陜甘邊根據地照金革命舊址保護立法工作,既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的具體表現,也是銅川傳承紅色基因、弘揚革命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制度建設。早在2018年,銅川人大就開始著手調研照金革命舊址的保護情況,在保護照金革命舊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很多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保護意識不強、經費投入不足、專業人才匱乏等因素,仍有部分革命舊址存在年久失修、消防隱患多、保護設施落后等問題,亟需積極搶救、保護和傳承。
“照金共有26處革命舊址,目前大部分未列入文物保護單位,這一部分革命舊址該怎樣去保護,需要我們去想辦法解決,立法保護已經迫在眉睫!”銅川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韓院說。
多方研討論證確保“立得住真管用”
為了加快立法腳步,2021年,銅川市人大常委會將制定《條例》列入年度立法計劃的審議項目,為了全力推進立法工作,成立了以常委會分管副主任為組長,教科文衛工委、法工委、常委會法律顧問組、市司法局、市文物旅游局、照金景區管委會相關單位骨干同志為成員的立法工作專班。工作專班在前期照金革命舊址保護立法相關調研工作的基礎上,組織學習上位法和政策法規文件,參考借鑒相關地方性法規,持續開展條例草案的起草和修改完善工作,形成了高質量的法規草案。
條例草案經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請審議后,又經多次實地調研,廣泛征求社會公眾和市人大代表、黨史、宣傳等相關部門專家的意見,法工委根據常委會審議意見和各方反饋的意見建議,結合實地調研和學習考察情況,對草案進行數次修改。2021年8月26日,銅川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條例》。
立法保護是為了更好的傳承
“《條例》出臺以來,對照金地區的多處革命遺跡舊址保護開發、日常管理、傳承利用,起到極大的推進作用。如楊柳坪地母廟革命遺址,由于年代久遠,地理偏僻,缺乏保護,原遺址破敗失修,目前已進行了修繕復原等工作。”采訪中,照金干部學院教務處副處長杜凱告訴記者,照金有很多珍貴的文獻資料、革命文物、歷史遺跡以及動人的英雄事跡,這些都是緬懷歷史的重要載體和經久不衰的精神豐碑,立法保護就是為了更好的去傳承這些紅色資源。
據了解,該《條例》共分五章四十一條。明確規定了立法目的、適用范圍、舊址含義、工作方針、政府職責、規劃保障、研究宣傳、部門職責、保護管理、傳承利用、法律義務等內容。對保護與管理進行了明確規定,注重對傳承和利用的規范與引導,明確了相關法律責任,對歪曲、丑化、褻瀆、否定照金革命舊址承載的革命歷史和革命精神,破壞照金革命舊址等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明確檢察機關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
記者在《條例》中看到,有多項規定獨具銅川特色:如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照金革命舊址,市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可以采取劃定保護范圍、設置保護圍欄、設置保護標準等保護措施并公告施行;市、區(縣)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照金革命舊址保護的日常監管,采取網絡監控、無人機巡視、人員巡查等方式對保護狀況進行監測。
追憶崢嶸歲月,賡續紅色火種。銅川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通過地方立法,守護照金革命舊址的保護,以紅色資源為老區發展賦能,使得人民群眾在照金革命舊址的開發利用中收獲幸福感、提升獲得感,讓紅色文化成為振興革命老區的最美底色,讓照金精神的“根”與“魂”代代傳承。(來源:銅川人大)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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