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渭河西安段禁漁期管理,保護天然漁業資源,維護生物多樣性,扎實推動渭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近日,西安市農業農村局印發《關于做好2022年度禁漁期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今年與往年不同,禁漁期由4月1日至6月30日延長為4月1日至7月31日,比往年增加了1個月。
我市持續加大渭河水生生物資源養護
渭河是西安市民的母親河,是黃河的最大支流。近年來,西安市高度重視渭河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根據《漁業法》有關規定和《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的要求,我市組織各區縣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渭河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先后發布實施渭河禁漁期制度,劃定4個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規范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對促進渭河流域水生生物資源恢復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受部分市民活動影響,渭河流域漁業資源總體呈現衰退趨勢,水生生物資源保護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
《通知》明確了渭河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工作的目標任務,提出完善渭河禁漁期制度、加強渭河流域重要物種棲息地保護、加強渭河漁業水域生態修復、加強漁政監管執法等四項養護水生生物資源的具體舉措。為下一步加強渭河流域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做一明確,對提升渭河流域水生生物資源養護管理水平、加強渭河生物多樣性保護、推動渭河漁業水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禁漁期:延長時間 擴大范圍
今年按照農業農村部《關于調整黃河禁漁期制度的通告》,禁漁期由4月1日至6月30日延長為4月1日至7月31日,實施為期4個月的流域性禁漁期制度,比往年增加了1個月。本次調整延長了禁漁時間、擴大了禁漁范圍,將渭河、灞河、浐河、潏河、灃河、澇峪河、黑河、涇河、石川河、清水河等河流、列入禁漁范圍。
同時,為加強增殖漁業資源規范管理和促進漁業高質量發展,《通知》規定禁漁期、禁漁區內開展增殖漁業的湖泊、水庫將嚴格區分增殖漁業的起捕活動與傳統的天然漁業資源捕撈生產。
《通知》對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提出明確要求。提升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生態保護功能,明確保護區管理機構,加大巡查檢查力度,提升保護區監管水平;科學實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科學制定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規劃,合理確定適宜的放流水域、物種、數量,加強增殖放流效果監測和評估工作;強化生態補償和生態修復。建立健全漁業生態保護補償制度;發展健康生態養殖。推廣循環水養殖、稻漁綜合種養、大水面生態漁業、鹽堿地漁農綜合利用等綠色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模式。
將開展渭河水生生物保護執法監管工作
《通知》要求要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農業農村局要高度重視渭河水生生物資源保護工作,積極爭取區縣支持,落實屬地責任,采取切實措施,確保相關工作落地落實;完善工作機制,各區縣要推動建立和完善水生生物保護管理機制,協調各部門,切實履行職責,共同參與渭河水生生物保護工作;營造輿論氛圍,廣泛宣傳禁漁期制度,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渭河水生生物資源養護的良好氛圍;嚴格執法監管,各區縣要制定渭河水生生物保護執法監管工作計劃,組織開展中國漁政亮劍2022執法專項行動,強化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涉漁工程生態補償措施監督檢查,確保各項養護措施落到實處。(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 閆珅)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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