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態環境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對2021年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表現突出的90個集體予以表彰,其中,生態環境部門30個,陜西省榆林市生態環境局定邊分局榮獲“表現突出集體”。
2021年,榆林市生態環境系統嚴厲打擊涉危廢領域違法犯罪,充分發揮生態環保執法職能,多措并舉落實落細專項行動工作措施,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為榆林市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市生態環境局高飛、劉瑜兩位同志查辦的榆陽區柳巷煤礦以繞過自動監測、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一案,曾被生態環境部評為2021年全國自動監控環境違法典型案件。
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堅持依法治污,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年共立案查處921起,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12起,移送公安16起,配合法檢兩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6起,追究刑事責任189人。
下一步,榆林市生態環境局將進一步加強與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的工作銜接,充分發揮自身專業技術作用,繼續保持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榆林市生態環境局宣教信息中心)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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