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實習記者 孫高菊)8月24日,記者從省人大常委會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新修訂的《陜西省全民健身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共七章六十六條,分別從全民健身活動、全民健身設施、特殊群體健身、服務保障、法律責任等方面對全民健身活動進行規范。
《條例》明確,全民健身賽事活動的組織者和承辦者應當履行安全管控義務,制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提供物資、醫療、保險等服務,保障賽事活動安全。公民參與全民健身活動應當遵守全民健身設施管理制度和道路交通安全、噪聲污染防治等相關規定,不得破壞場地、器材和環境,不得擾亂公共秩序,不得影響他人的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
《條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保障安全、合法使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空閑地、邊角地、公園、河湖沿岸、城市路橋附屬用地、廠房、建筑屋頂等公共空間,因地制宜配置公共體育設施。鼓勵國家機關、企業、學校及其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部的體育設施,在不影響正常工作和教學秩序的情況下向社會開放。
《條例》在修訂過程中還專設“特殊群體健身”一章,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健身活動的保障、優惠政策,未成年人校內外健身活動、老年人健身指導和賽事活動、殘健融合等作了規定。并要求在規劃建設全民健身設施時,要兼顧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殘疾人健身需求,根據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殘疾人數量、分布以及健身習慣等因素,均衡配置滿足其健身需求的場地設施。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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