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首席記者 滿淑涵)8月10日,記者從省科技廳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家大學科技園管理辦法》《關于促進國家大學科技園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強和規范大學科技園管理,省科技廳會同省教育廳印發《陜西省大學科技園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激發我省高校創新主體積極性和創造性,推進創新創業深入發展。
陜西省大學科技園是以我省高校為依托,將大學科教智力資源與市場優勢創新資源緊密結合,促進科技、教育、經濟融通和技術融合的重要平臺與科技服務機構,主要功能是推動創新資源集成、科技成果轉化、科技創業孵化、創新人才培養和開放協同發展。
《辦法》明確,陜西省大學科技園應建立適應市場化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鼓勵企業化運作,優化法人治理結構,通過多種途徑完善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科技服務體系建設、金融投資平臺建設、高校學生實習和實踐基地建設,為入園企業提供全方位、高質量服務。
此外,《辦法》還對陜西省大學科技園申請認定條件進行了細化,如“具有職業化服務團隊,經過相關培訓或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的服務人員數量占總人員數量的70%以上”“具有邊界清晰、布局相對集中、法律關系明確、總面積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可自主支配場地”“在孵化企業使用場地面積應占可自主支配場地面積的60%以上”“園內在孵企業達30家以上,其中20%以上的在孵企業擁有自主發明專利;50%以上的企業在技術、成果和人才等方面與依托高校有實質性聯系”等。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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