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陜西省社會信用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提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分組審議。《條例草案》共七章四十八條,分別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信用監管與聯合獎懲、信用主體權益保護和信用服務市場等作出規定。
為解決信用信息管理不到位問題,《條例草案》對信用信息安全作出了詳細規定,明確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實行目錄制管理,并明確目錄包括的內容;對信息歸集、采集與披露規則作出了具體規定;對信用隱私權保護作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傳播、使用、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信用信息,需要獲取信用信息的,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最小化原則,并確保信息安全”等規定。
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方面,《條例草案》對信用主體良好行為、嚴重失信行為作出詳細規定;對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編制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清單作出規定;對聯合懲戒對象作出“應當將聯合懲戒對象信息嵌入政務服務系統,實現自動懲戒,將懲戒結果反饋到信用信息平臺”的規定,并對失信聯合懲戒對象采取的懲戒措施作出具體規定。
為解決信用主體權益保護不夠的問題,《條例草案》賦予了信用主體查詢權、知情權,規定信用主體有權查詢自身的社會信用信息,有權獲取自身社會信用信息的歸集、采集、披露和應用情況。(記者 劉雪妮)
編輯: 陳戍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