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下發通知,以進一步規范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網絡信息發布平臺房源發布行為,維護購房群眾合法權益。通知要求,嚴禁發布不符合交易條件、禁止交易的房源信息。
加強房源信息發布主體管理
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網絡信息發布平臺企業開展經營活動前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并在經營場所、網站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等信息。
房地產經紀機構進行房屋網簽備案系統用戶注冊時,應如實填報市場主體登記、從業人員信息。轄區住建部門應當核實其市場主體登記情況,要求經紀機構以規范格式作出信用承諾,并將信用承諾、履約踐諾情況報送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西安),對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的履約踐諾情況統一納入行業信用監管,向社會公開。
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應實名在經營場所、網站等渠道上發布出售、出租房源信息,標注所屬機構名稱,不得以個人名義擅自發布房源信息。
房地產網絡信息發布平臺應要求申請發布房源信息的平臺用戶提交其身份、地址、聯系方式等真實性信息,進行核驗、登記,建立登記檔案,并定期核驗更新。
規范房源信息發布行為
簽訂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前,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向委托人書面告知委托房屋的市場參考價格,客觀反映市場情況。
發布房源信息前,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現場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核查房屋《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委托人的身份證明等有關資料,編制房屋狀況說明書,并取得委托人的書面同意。房屋狀況說明書要真實、全面、準確,標明房源信息核驗情況、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編號、房屋坐落、面積、產權狀況、掛牌價格、物業服務費、房屋圖片等,以及其他應當說明的重要事項。房地產經紀機構在門店、網站等不同渠道發布的同一房源信息應當一致。
對于已出售(出租)或委托人取消委托的房源,房地產經紀機構、受托發布房源信息的房地產網絡信息發布平臺要立即將房源信息從各類渠道撤除。
發布的房源信息不得出現“學區房”“學位房”字樣以及“唯一”“絕版”等夸張極限類內容,不得隱瞞抵押等影響房屋交易的信息。嚴禁發布不符合交易條件、禁止交易的房源信息。
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協作,強化市場監管聯動和違法違規線索通報協查機制,加大對違法違規房源信息發布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的查處力度。
住建管理部門要加大對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執法監督,建立健全互聯網房源發布行為監測機制,對存在違規發布行為的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要采取暫停(或取消)使用房屋網簽備案系統、行政處罰、記入信用檔案、公開曝光等措施,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及時移交處理。
市場監管部門依據《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等有關規定,依法查處虛假房源信息、虛假違法廣告等行為。
網信部門協助行業主管部門督促房地產網絡信息發布平臺履行主體責任,完善平臺功能,規范各機構及從業人員發布線上房源信息的行為。
工信部門協助住建等行業主管部門制訂、完善行業信用管理制度,指導行業信用監管和失信懲戒機制建設。
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要建立健全行業自律懲戒機制,組織經紀機構對房源發布內容開展全面自查,立即清理、下架違規房源信息。對存在違規發布房源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通過風險提示、行業內部通報、行業聯合禁入等措施實施自律懲戒。(記者 趙輝)
編輯: 陳戍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