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延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從嚴從快查辦哄抬價格、不明碼標價等口罩價格違法案件12起,并對其中的4起案例進行了公開通報。
案例一
1月28日,根據群眾舉報,延安市食品藥品監察支隊聯合寶塔區市場監管局對寶塔區百米大道和仙堂國醫館大藥房進行了現場檢查。
經查,當事人銷售的3M品牌9001型號N90口罩,進貨價(當事人供稱)20元/只,實際銷售價格30-58元/只,提價幅度50%-190%,且涉案口罩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此外,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產品進貨憑證及渠道,故其所稱進貨價格無法核實,產品質量無法保證。
當事人涉嫌哄抬價格及未按規定明碼標價,延安市食品藥品監察支隊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二
1月28日,根據12315平臺轉辦舉報,延安市食品藥品監察支隊聯合寶塔區市場監管局對寶塔區東大街輕化市場1樓延安市藥材總公司第三零售藥店進行了現場檢查。
經查,當事人從西安康達醫療器械公司購進的3M品牌9002V型號N90口罩,入庫價(非進貨價)26元/只,實際銷售價格39-49元,加價率50%-88.46%。由于當事人與西安康達醫療器械公司之間尚未完成結算,其正式進貨價尚未確定,但從目前掌握的市場情況看,進貨價應低于26元/只。
當事人涉嫌哄抬價格,延安市食品藥品監察支隊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三
1月26日,延長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舉報,稱延長縣王家川溫馨家園1號樓為民大藥房小豆溝店銷售的3M品牌N90(型號9001)口罩單價每包55元(2只裝)。經查,當事人于1月23日在西安某公司購進3M品牌N90(型號9001)口罩150包,進貨價每包32元,銷售價每包45-55元,加價率40%-71%,且涉案口罩未按規定明碼標價。
當事人涉嫌哄抬價格及未按規定明碼標價,延長縣市場監管局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四
1月24日,安塞區市場監管局收到消費者舉報,稱1月23日在安塞區一道街青春醫藥門市購買的一次性醫用口罩無明碼標價。安塞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藥店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涉案口罩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情況屬實。
當事人涉嫌未按規定明碼標價,安塞區市場監管局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華商報記者 賀秋平 實習記者 張晗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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