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滿淑涵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方案》提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明確為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中央制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人均經費國家基礎標準,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逐步提高。
《方案》還提出,中央制定計劃生育扶助保障補助國家基礎標準,獨生子女補助標準提高,這也意味著此前實施的“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計劃生育特別扶助金”將統一于國家基本標準,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不斷增高,補貼形式由中央安排。
記者從省衛健委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處了解到,目前我省執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制度。其中,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適用于農村獨女戶父母年滿55周歲,獨男戶和雙女戶父母年滿60周歲的,每人每月發放100元獎勵扶助金。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制度適用于城鎮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達到三級以上,其父母不再生育并不再收養子女的,自母親年滿49歲起,每人每月發放350元特別扶助金;失獨家庭父母在49周歲至59周歲的,每人每月發放450元特別扶助金,60歲及以上每人每月發放1000元特別扶助金。
除上述“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和“計劃生育特別扶助金”外,城鎮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106元(女方年滿55周歲,男方年滿60周歲)。
陜西省內居民可憑戶口簿、身份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到所在社區咨詢申請,填寫申請表經年審通過后,于當年年底一次性發放。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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